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萧正怡在与方之皓的一次次相遇中,她不可自拔地爱上他。 三年的婚姻生活让她彻底清醒,原来方之皓根本不爱她,而且恨透了她。 “我恨你,我不想我的孩子身上留着你的血。”方之皓对她说。 萧正怡: “方之皓,我多想这一切都是假的,我从来没有认识过你。” 方之皓:“我恨你到入骨,我也绝不会让你离开我半步,绝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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